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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结题验收/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3/09/21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 ,学校计划分别对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以下简称团队)进行结题验收,2021年立项建设的团队进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团队按照A类,B类分别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结题报告(A/B类),如实总结团队产出成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财务支出状况,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二、中期考核

2021年度立项建设团队需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编写提纲编写中期考核报告,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考核任务

 1、结题验收和中期考核以团队与学校签订的《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2、团队考核的成果只能是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产出的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师范大学。进入团队前和离开团队后的成果不能作为团队考核的成果使用。

3、结题验收时,团队原则上应完成全部的建设目标;中期考核时,团队应完成任务书中约定全部任务目标的50%

四、考核方式

团队结题验收和中期考核均采取自评与依托院系评价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队在报告中针对完成建设任务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自我评价,依托院系给予最后意见并盖学院公章。报送学校审核通过,验收/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实施办法》和《任务书》约定拨付建设经费。

五、报送要求

各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929日前将学院盖章的结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本,支撑材料另外打包,均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nu.edu.cn,纸质版本一式两份报送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4 房间/千佛山校区0122房间。

联系电话: 程昕 86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