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字〔2022〕1号)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期满验收工作及新立项团队签订《合同任务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满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认定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科技支持”计划)。
2020年立项认定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科技支持”团队,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1.团队提交申请。请各“科技支持”团队带头人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学校在线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团队填报的材料逐一审查,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和拟认定等次(认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3.专家综合评价。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进行综合评价和等次认定。
(四)填报系统
“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login.htm,各团队使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开放时间我校暂定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5日。请各团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学校审核。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团队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对不认真履职或存在“不合格”等次团队的高校,山东省教育厅将视情酌减学校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2.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任务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可在研究周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合同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签订对象
各2021年立项认定的“科技支持”团队以及2022年立项认定的团队。
(二)签订要求
请各团队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使用申报时用户名及密码),在线填报《任务合同书》后,系统导出,并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任务合同书》PDF版本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nu.edu.cn.
三、联系方式
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王睿晨、赵同祥,联系电话:0531—89701233、89701209。
科技处联系人:程昕 86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