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负责人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保障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及时做好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各科研平台应在12月份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梳理实验室科研成果产出,并做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按时召开学术委员会。本年度尚未召开学术委员会的平台应尽快召开,以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等事项进行指导。
3.做好绩效评价准备工作。2025年即将迎来绩效考核评价的平台,应及时收集整理好科研产出、成果转化、社会服务、财务状况等相关材料,做好迎评准备。
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