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理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24〕47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横向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6年4月20日前合同履约期满且已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含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含专利转让);
2.仍在合同有效期内,但提前完成委托单位合同内容,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0天的横向科研项目。
3.本次集中办理已超过合同履约期限,但尚未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内容及合同约定,负责人主动提交结题申请;
2.办理结题前,须全面理清项目应收、应付往来款项,妥善处理未了事项,确保项目闭环管理;
3.项目实施中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技术路线等客观原因无法推进的,负责人需填写《横向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按学校科研管理流程办理合同变更或终止手续;
4.合同期满三年仍未结题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按撤项处理。
三、有关说明
1.各单位将结题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工作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横向项目管理办公室;
2.科技处进行材料审核,并反馈有关问题。
3.横向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经财务审核后,可用于科研项目后续研究及项目组成员绩效。
四、材料要求
1.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可转化成果登记表》(附件3),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方结题证明(可参照附件5)、项目收支明细帐(个人财务系统打印,学院汇总后到财务处盖章),按要求完成全部签字、盖章手续,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横向科研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其他材料,请于4月25日前交至文昌楼412办公室(文化楼122办公室)
联系人:徐颖、丁彬,联系方式:86180025
附件:
附件1:横向科研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需附加盖公章的委托方结题证明、项目收支明细帐)
附件3:可转化成果登记表.doc
附件4:横向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5: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