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推进开展深层次、多样化的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发挥高校作为国际科技合作纽带的重要作用,更好为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荐工作,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一)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以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为特色,并以建设成为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培养和汇聚拔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重要科研基地为目标。
(二)本次联合实验室建设釆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依托平台建设,联合实验室可依托高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但应突出国际化交流合作特色,形成体系化对外合作机制。已依托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平台,不再支持建设联合实验室。第二种模式为依托海外引进团队建设,重点支持拥有良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的海外归国人才及其团队,建立并长期保持对外高水平科研合作。鼓励和支持高校为联合实验室建设的工作场地、实验设施、研究人员、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进行独立配套。
(三)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符合《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4〕3号)的有关立项建设要求,实质运行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
(四)本次建设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生命健康、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方向。
二、推荐要求
我校限报3个。
三、材料填报要求
我校有意向申报者需填写《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书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于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根据预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请各实验室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的“高校实验室体系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sdei.edu.cn/kygl/login/login_toIndex),按照申报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书》(模板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上传附件材料,于2023年2月8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各实验室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书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