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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科研创新攀登团队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4/04/12 浏览量:


根据《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科研创新攀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促进我校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推进自然科学研究创新工程,现组织开展科研创新攀登团队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推动有组织科研纵深发展”精神,全面推进自然科学研究创新工程,整合学校优势科学研究资源,打造协同化、建制化、集团化的攻坚团队,注重原始创新和重大创新成果的集成,探索实施团队考核机制试点改革。

二、团队组建要求

团队分为领军人才团队和拔尖人才团队两个级别建设。领军人才团队规模不低于30人,拔尖人才团队规模不低于15人。由团队负责人自愿牵头组建团队,团队成员不能交叉,鼓励打破学院或学科界限在全校范围内自由组建团队,优先支持交叉学科科研团队,特别是围绕学校“冲一流811”学科群组建的交叉学科科研团队

三、申报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和所属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山东省“十强产业”、济南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团队以团队负责人为核心,应有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构成,具有持续稳定的合作研究基础和创新能力,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为我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

团队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领军人才团队负责人:入选国家“四高人才”或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需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B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B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拔尖人才团队负责人:入选国家四青人才或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需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B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B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报程序

团队负责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攀登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附支撑材料,团队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科技处备案。学校将组织评审或论证,择优遴选团队组织建设

五、申报要求

所有团队需根据《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科研创新攀登行动实施方案》中大团队建设计划所列团队考核任务(附件1)制定团队建设目标,学校将严格按照团队建设目标对团队进行考核和管理。

请申报团队于4月19日前将有关材料(PDF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nu.edu.cn).

六、联系方式

李海涛、程昕 86180305

附件1

《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科研创新攀登行动实施方案》

五、主要举措

(一)大团队建设计划

2.考核任务

团队建设周期为5年。建设期内,团队带头人需带领团队成员加强学科建设,开展前沿教学和科学研究,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和山东省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学科向国内一流发展,其他科研考核任务要求如下:

1)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A级项目或入选国家四高人才或在AI论文NatureScienceCell等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得A级国家科学技术奖,认定团队考核优秀。

2)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等B级项目或入选国家四青人才或B级省部级一等奖或AII论文2篇,且半数以上团队成员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C级项目,认定团队考核优秀。

3)团队成员人均获批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C级项目,且人均获得科研成果累计超过1000个一层次业绩点,认定团队考核合格。

4)团队成员获批各类科研项目人均到账经费累计超过150万元,且人均获得科研成果累计超过1000个一层次业绩点,认定团队考核合格。

3.团队支持保障

1)鼓励在全校范围内自由组建团队。设立团队聘期考核特区,完成团队考核任务的可直接认定所有团队成员岗位聘期考核优秀/合格(团队成员中东岳学者、签订高层次人才协议的人员同时需按照学校的任务要求进行个人考核)。

2)超出基本考核任务的团队,结合超出的工作业绩给予团队相应科研经费奖励。

3)考核优秀的团队可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报送引进人才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