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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5/08/14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鲁教科字〔2022〕1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山东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

2022 年立项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 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科技支持”团队,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团队带头人,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并于 8 月 29 日前完成材料上传工作。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科技支持”团队需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在线审核。学校将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工作并填写学校审核意见。

(三)专家综合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 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进行综合评审。

(四)入校现场考察。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组织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团队进行入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通过查阅团队资料、建设成效展示、项目经费审计等方式开展。

(五)综合评估认定。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及综合评审情况,

超额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预期成果,且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大、 或产出成果丰硕且有标志性成果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合格”等次;未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有关事项

“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忘记登录账户及密码的负责人请联系科技处重置。系统将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开放,请各团队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团队重视此次验收,对“不合格”等次团队,限期 1 年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收回已经下拨的资金并通报。对不认真履职或存在“不合格”等次团队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视情酌减其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二)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立项但尚未结项的团队除不可抗因素外需全部结项,否则将做撤项处理2022 年立项的团队,如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预期任务,确需延期,需由团队带头人在研究周期届满前 6 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三)请各学院组织各团队填写 2022 年—2024 年立项团队的经费支持情况(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经费支持情况将作为下一批青创团队分配申报指标的参考依据。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昕 86180305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睿晨、赵东兴、赵同祥

0531-89701233 、 89701715 、 89701209 ;

QQ 群 :64112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