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Cooperation

关于转发常态化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6/05/21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济科发〔2025〕31号)精神,持续健全政校企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引导我校广大科研人员下沉产业一线、精准赋能企业创新发展,结合我校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实践工作实际,现就常态化推进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实行月度常态化申报备案制度,材料按月集中汇总上报,济南市科技局每月统一完成审核备案并发布正式备案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志愿参加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工作,每年都有具体的企业服务事项和工作目标。

(四)匹配企业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原则上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期限不低于3年。

(五)每位企业科技特派员同期服务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

三、申报方式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已与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专家、教授,经企业自主推荐申报、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纳入备案范围。

四、申报备案要求

经申报人员与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后,填写《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签订服务协议(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由合作企业将上述两项内提交至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加盖公章的审核推荐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进行备案。


附件: 

1、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x

2、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