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工作,结合高质量考评体系指标情况,现将2026年度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及期满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任务落实
各学院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双进行动”的重要作用,在确保完成本年度挂职人数基础目标任务的同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赴企挂职的积极性,探索校企联合开拓横向课题研究的可能性。依据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情况,核定分配了各单位最低配额(附件1)。
1.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团队,应至少1名成员参加挂职。挂职教师签订《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2),经挂职教师本人签字、挂职企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由科研秘书以学院(部)为单位交至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在挂职期间应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实践活动,利用学校、学院的各种优势资源,与挂职单位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取得横向科研课题立项。
二、管理与激励机制
1.2025年度挂职教师挂职期满后,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赴企(行)业挂职考核表》(附件3),由挂职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提出鉴定意见,交至科技处备案。
2.鼓励科研教师主动与入驻企业或行业单位建立联系,进行双向选择,允许多位科研教师选择同一单位入驻或多单位挂职服务,持续放大“双进”行动实效,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3.具有入企(行)业挂职经历的教师,在科研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科技专员选聘等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师入企(行)业挂职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科研经费划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徐颖、丁彬 联系电话:86180025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