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校2020年度入选培育的7项重大科技成果(其中A类2项,B类5项)培育周期已满,现就做好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0年度入选培育的7项重大科技成果(包括:A类2项,B类5项)。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对象需对照2020年度山东师范大学A类/B类科研成果培育协议书,填写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培育考核登记表(2023)》及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经费支出情况表》,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用于考核的成果需为培育周期内产生的获奖成果。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向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登记表、经费支出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在考核登记表中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单位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相关材料报科技处。
3、科技处组织校级评审专家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形成学校考核意见。
四、材料报送
成果培育考核对象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29日前将学院盖章的附件1、附件2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本,支撑材料另外打包,以成果类别+成果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732470600@qq.com,纸质版本一式两份报送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4房间。
联系电话:解婷 86180920。